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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学工程与技术“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0日 11:51 编辑: 点击量:

 

各位相关老师:

 

根据本学科建设项目要求,请受项目资助的团队及老师,按执行进度计划实施。20171030日底未按计划执行预算资金的,将由项目统调使用,并核减下一年度资助经费。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本学科建设项目资助产生的各项成果需按规范进行标注,否则考核时不予认可。

 

1)创新团队:本年度资助资金要求20171031日前全部执行,有购置金额较大设备的请按学校相关规定尽快报送实验室统一招标。

 

2)教学团队:本年度资助资金要求20171031日前全部执行。

 

3)高水平论文培育项目:本年度要求20171031日前需执行预算总资金的50%

 

4)自主课题:本年度资助资金要求20171031日前全部执行。

 

资金管理:

 

1)规范票据凭证(保存并发送电子扫描件)

 

2)类目审核

 

3)学科负责人审签

 

 

 

“化学工程与技术一流学科

 

建设项目工作小组

 

2017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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