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大学2017年度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涉及政府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凡由“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建设项目(包括高水平论文项目、自主课题项目、教学团队、科研团队、测试中心/计算中心/仿真实验室平台建设等)经费支出用于仪器设备及技术服务的,必须统一部署规划,集中报送并提交学校实施采购。严格禁止化整为零、拆标、分标、盲目采购等行为。
依照自治区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建设项目要求与预算资金执行计划,为使项目资金使用更加规范,提高资金使用效果,请各子项目/课题、平台、团队负责任人填写本年度所有拟采购的仪器设备清单,并将相关材料(见附件,单件10万及以上需论证报告)在7月11日前提交至“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工作小组审核后报送学校审批实施。请各负责人切实负起责任,提出仪器设备采购时,务必从“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建设直接相关的实际工作需要出发,杜绝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
材料提交汇总:
高水平论文项目、科研团队、自主课题:赖小勇,xylai@nxu.edu.cn,2062861;
教学团队:任永胜,renys@nxu.edu.cn,18795289001;
测试、计算中心/仿真实验室及其它:白红存,hongcunbai@gmail.com,2062328。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工作小组
省部共建煤炭高效利用与绿色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