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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共建煤炭高效利用与绿色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0日 16:46 编辑: 点击量:

(试行版)2017年10月20日)

 

 

 

为加强学术交流与协同创新,设立本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一、资助范围

 

1、面向国内外开放,主要支持非实验室固定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优先支持与实验室固定人员联合申请。

 

2、申请须结合实验室研究方向:(1) 中低阶煤分子结构特性及分级利用的化学基础;(2) 煤基高值化产品制备的可控催化转化;(3) 煤中有价元素转化规律与煤化工废弃物资源化。优先支持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方法与技术路线可行、经费合理的申请。

 

3、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或两位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岁,优先支持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申请程序

 

1、每年9–10月公布开放基金申请指南/通知,开始受理申请。申请人需编制课题申请书,申请人担任第一负责人,1名实验室固定人员担任第二负责人,提交三份及电子版申请书。

 

2、实验室主任组织专家提出初审意见,学术委员会按照公平、择优原则审查确定是否资助及经费。

 

四、执行与管理

 

1、课题负责人须在第一年年终提交阶段总结、第二年年终提交结题报告;参加实验室组织的结题汇报会,完成课题材料归档。

 

2、课题因故中断,无法继续进行;或研究内容与原计划偏离,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结题的,将停止或取消经费支持,报备实验室学术委员会。

 

3、完成课题评价为优秀,可获得下年度优先滚动支持。

 

五、经费额度及使用

 

1、一般课题3-5万元;特别资助课题15-20万元。

 

2、课题经费在实验室依托单位报销使用。需报销的相关购置合同和发票须签填为:宁夏大学。

 

3、报销须符合宁夏大学财务管理规定,支付课题研究直接相关费用,如小型设备购置费、材料费、测试表征费、版面费、会议差旅费等。第二负责人协助实施。

 

六、成果管理

 

1、资助课题公开发表论文须标注省部共建煤炭高效利用与绿色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编号:xxx“supported by Foundation of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High-efficiency Utilization of Coal and Green Chemical Engineering (Grant No. xxx)”;申请(授权)专利:宁夏大学须同为专利权人;获奖成果:实验室须为共同获奖单位。

 

2、课题结题时须提交研究成果目录清单、复印件。

 

七、附则

 

本办法由实验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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