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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实验室在读研究生创新创业奖励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6日 11:22 编辑: 点击量:

为激发实验室在读研究生创新潜能,深入实施研究生创新创业计划,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制定本奖励办法。

发表SCI(E)/EI论文,奖励1000-3000元/篇;

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奖励1000元/项;

获得省部级奖励500-1500元/项,国家级奖励1000-3000元/项;


 

申请条件

申请人是宁夏能源化工重点实验室在读研究生;所有成果必须以宁夏能源化工重点实验室或省部共建天然气转化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为第一署名单位;所发表的论文,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是通讯作者)或导师是第一作者(研究生是第二作者);申请的专利,导师是第一发明人,研究生是第二发明人;所获奖励,研究生须为第一完成人。


 

申请程序

①填写《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并提供证明材料;

②每年5月和11月分两次对申请材料审核,确定奖励等级,发放奖金和证书。


 

附件

《重点实验室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

注:《办法》正文及附件在实验室新版网站同时发布


 

宁夏能源化工重点实验室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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