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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火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0日 15:35 编辑: 点击量:

 

1、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一切加热工具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离开实验室时应检查是否关上自来水和切断电源。

 

2、转移、分装或使用易燃性液体,溶解其他物质时,附近不能有明火。若需点火,应先进行排风,使可燃性蒸汽排出。

 

3、用剩的钠、钾、白磷等易燃物和氧化剂KMnO4KClO3Na2O2等极易燃易挥发的有机物不可随便丢弃,防止发生火灾。

 

4、一旦发生火灾,一定要迅速而冷静地首先切断火源和电源,并尽快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水和沙土是最常用的灭火材料。

 

5、发生火灾报警程序:

 

①任课教师迅速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同时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②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③学校领导在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6、明确分工:

 

①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学校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②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③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水浸的棉被等。

 

④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⑤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7、注意事项:

 

①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②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③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④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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