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运行管理 >> 管理制度 >> 正文

管理制度

Management System

有毒化学品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2日 15:36 编辑: 点击量:

 

1、禁止尝任何药品的味道,闻气体应招气入鼻。即用手轻拂气体,把气体扇向鼻孔(少量),不可把鼻子凑到容器上。

 

2、实验室内应装有换气设备,并设有通风橱,有毒气产生或有烟雾产生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尾气应用适当试剂吸收,防止污染空气,造成中毒。拆卸有毒气的实验装置时,也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3、仪器中的反应物倾倒出来后再清洗。有毒物质不准倒入水槽里,要倒在废液缸中,统一处理。有毒物质用剩后不可随意乱扔。

 

4、皮肤破损后不能接触有毒物质,以免有毒物质经伤口侵入人体造成中毒。

 

5、每次实验完毕应用冷水洗净手、脸后再离开实验室。不宜用热水洗,因热水会使皮肤毛孔扩张,有毒物质容易渗入。

 

6、一旦发生化学药品伤人刑事案件和灾害性事故,任课教师马上打开窗户,通风,及时派人送往就近医院救治。并向主管领导汇报,发生严重事故报警110119120

 

7、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疏散无关人员,避免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

 

8、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勘察,着手对所获得材料、物证进行具体分析,研究,判明事故性质。

 

9、事故查清后,要写出定性结案处理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和人员伤亡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对调查的证据材料的分析、对事故性质的认定和结论,以及对事故制造者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上一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下一条:带电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0

关闭

谢谢您的访问!您是第 位访问者[提议使用分辨率1024*768 16位真彩浏览]

版权所有:宁夏大学省部共建煤炭高效利用与绿色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