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情况介绍
宁夏大学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宁夏能源化工重点实验室(宁夏大学)始建于1999年,2001年被确定为自治区重点实验室,2003年被科技部批准为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实验室拥有“应用化学”自治区级重点学科、自治区“功能材料与工业催化”人才高地、自治区“煤基应用催化”科技创新团队;具有“水资源利用与化学化工”二级学科博士点以及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实验室科研条件完善,设备总价值2000余万元,拥有超导核磁共振仪、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X射线衍射仪等大型现代化分析测试仪器。
实验室研究人员均具有博士学位,其中4人享受国务院特贴,5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5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入选自治区“百人计划”,8人入选自治区“313人才工程”,2人入选自治区“312人才工程”。近5年来承担国家“973”计划专项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省部级研究项目80余项,经费累计2200余万元;获各类科技奖励50余项;发表SCI论文论文100余篇,授权发明专利40余项。
依托宁夏大学申报组建“省部共建煤炭清洁利用与生态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是落实2015年科技部与宁夏政府部区会商议题的重要举措。自2016年起,实验室常年招聘领军人才加盟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
2、招聘学科专业与研究方向
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
方向:侧重于煤化工领域的化学反应工程、催化反应工程、精细化工、环境工程、过程开发、系统工程、反应过程控制和模拟优化。
3、应聘条件
1)恪守科学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严谨治学、尊重他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2)具有博士学位且在国内获得副教授以上职位(具有海外留学经历优先考虑),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取得具有国际水平的研究成果,在重要国际刊物上发表过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等,其研究水平足以担当重点实验室学术或技术带头人。
3)对特殊急需人才,在煤化工企业长期从事过程开发的申请者,可适当放宽应聘条件。
4、相关待遇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医疗及岗位津贴等外,按照宁夏大学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给予相应待遇(面议)。此外,实验室除提供100万元科研启动费外,在项目申报、职称评聘、实验用房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并积极协助申请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
5、应聘方式
1)邮寄:包括个人简历及支撑材料(科研成果、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等。
2)E-mail:可将上述材料电子版转换为压缩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实验室邮箱内。
注意事项:
1)信封或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专业—职称—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姓名”。
2)个人简历应包括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等。
6、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539号;
联系人:白老师, Email:hongcunbai@nxu.edu.cn,电话:0951-2062008,传真:0951-2062323;
通信地址:宁夏大学C区622信箱 能源化工重点实验室 白老师 收(邮编750021)。